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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 合作共赢

更新时间:2015-08-05 09:45:00

■林震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一种惠及我们每个人以及子孙后代的公共物品,我国党和政府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自己的历史使命,努力推进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这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业。一般认为,生态文明是一个很具有中国特色的概念,国外学术界较少使用这种搭配。实际上,“生态文明”的概念与国外的“生态社会主义”有着异曲同工之处;或许是中国人更偏爱“文明”一词的缘故,于是在相继提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之后,又提出了“生态文明”。对于“生态文明”的内涵,学术界现在还有一些争论,但大家都有一个共识:“生态文明”是一种人与自然、人与人和谐发展的社会文明形态。人们通常在两个层面上使用“生态文明”这个概念。

一个是从纵向的维度,把“生态文明”看作人类社会最高的文明形态。一般认为人类社会经历了原始文明(也叫采集文明或采猎文明)、农业文明之后,现在处于工业文明时代,但是工业带来的生态环境危机促使人们寻求一种新的、超越其上的文明———生态文明。这种意义上的生态文明是全方位的,包含生态化了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这也可以说是广义的“生态文明”。因为生态的基本特征是多元的、互动的、系统的、整体的、和谐的、稳定的、循环的、持续的,因此作者所理解的广义的生态文明应当包括:富足、循环的物质文明,多元、宽容的精神文明,民主、有序的政治文明,公平、公正的社会文明,以及良好、持续的生态文明,总体构成一个和谐发展的人类文明。另一个维度是横向的,也就是把整个社会文明划分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这也是十七大报告中“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的几个方面。报告中还有一个与之相并列的方面是关于加快发展社会事业的,可以理解为狭义的“社会文明”。这种“生态文明”概念主要是指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它与其他文明互为前提。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生态文明建设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生态修复和污染治理,这需要人力、财力和物力的投入,没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作后盾是不行的,没有政府的政策引导和制度安排也是不行的,没有人们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改变更是不能持久的。而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方面的建设如果最后造成人类自身家园的破坏和丧失,是谈不上文明的。因此,生态文明与其他文明是相辅相成的,它构成了和谐社会的生态基础。

绿色行政,顾名思义,可以理解为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行政理念和行政行为。就行政理念来说,它是一种新型的行政哲学,是生态哲学、环境伦理和可持续发展这个全球意识形态在行政领域的体现。就行政行为而言,绿色行政有广狭之分:狭义的绿色行政指的是政府从事生态文明建设与管理的活动;广义的绿色行政则是指以政府为主的社会公共治理主体组织开展与生态文明建设有关的、致力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管理活动。那么政府将如何实现绿色转型呢?

1.提高政府自身的生态文明意识。政府自身及其工作人员的生态文明意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只有自身意识的提高才有可能在工作中贯彻生态文明理念。 

2.明确政府的生态职能。在生态环境问题日益严峻、全球气候变化日趋剧烈的今天,需要明确突出政府的生态职能,使政府切实承担起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重任,以维护生态安全,创建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环境。

3.构建生态文明建设政策体系。当前要围绕应对气候变化、节约能源资源、发展低碳经济、建设低碳社会制定一系列的法规和政策。同时要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政绩考核考评体系,改变传统的唯GDP决定论,用正确的政绩导向促使领导干部增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使生态文明建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4.加强执法力度,严格生态法治。对环境违法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给违法犯罪分子造成最大的威慑力。对重大环境违纪违法案件,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地方政府不认真履行环保职责问题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政府在管理上实现了绿色转型之后,在机制上又应该在哪些方面实现创新? 

1.综合决策机制创新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有关决策需要党政领导班子同心同德、协商一致。各级党委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各级人大要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立法和监督,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各级政府应该发挥主导和主体作用,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制度基础、社会基础以及相应的设施和政治保障。要认真编制相关规划,制定实施配套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强化行政执法,推进区域合作。各级政协要积极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团结动员各方面力量为生态文明建设献计出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各项政策、措施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生态文明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2.协同合作机制创新

要加强部门合作。社会分工是社会发展的标志,但也不可避免地带来利益冲突,增加交易成本。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传统的治理模式基本上是条块分割、各自为政,不仅不同的生态环境要素被分开管理,而且同一生态环境要素被分割成几个方面来管理,出现“九龙治水“、“四把扫帚”等现象。部门之间的相互推诿导致谁都负责而谁都不负责的结果。因此,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和整合,因地制宜地实行大部制,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协作效率。要加强区域合作。人们常说“生态环境没有国界”、“沙尘暴不需要签证”,大气、河流、海洋、森林、草原等几乎都跨区域存在的有机整体系统,各个地区的局部性生态环境都与作为整体性而存在的生态系统有着密切联系,形成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

要加强社会协同。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因此需要动员各行各业发挥各自的职责,并相互协同,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企业和行业协会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控制污染,推行清洁生产,追求绿色效益。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大众传媒要广泛持久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先进典型的总结和推广,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加强民间环保组织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志愿者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其在环保专项行动、环保监督、环保宣传等方面的作用;要发挥人民群众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为公众参与提供更加通畅的渠道,切实保护公众的环境权益。 

3.监督制约机制创新

生态文明建设要落到实处就必须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形成权力监督、行政监督、媒体监督与社会监督的全方位监督体系。在监督的方式方法上,各地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创新。贵阳市实行生态文明建设监督员制度,按照全覆盖、不重叠、网格化和信息化原则,在社区、乡镇村(居)民委员会设立监督员,负责收集破坏生态环境、违反城乡规划和主体功能定位等信息,向生态文明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同时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涉及公众权益和公共利益的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活动,应通过听证、论证、专家咨询或者社会公示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接受公众监督。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要依法对生态文明建设活动及国家机关履行生态文明建设职责情况进行舆论监督。

还要推行离任生态审计制度。生态审计也称绿色审计或环境审计,是在当今自然资源短缺、生态环境严重污染的情况下,针对传统会计核算失真,未将资源环境纳入核算范畴而出现的会计核算虚假等问题,而进行的具有公允性、真实性、合法性的认证审计监督,也是为了确保环境责任的有效履行,依据环境审计准则对被审计单位履行环境责任的公允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鉴证。绿色审计范围应包括环境政策法规执行审计;环保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审计;环保资金绩效审计;环保投资项目和建设项目审计等。海南、江苏、江西、云南等地的一些地方政府实行了干部离任生态审计办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4.生态补偿机制创新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所谓生态补偿是以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态系统服务为目的,以经济手段为主调节相关者利益关系的制度安排。生态补偿机制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的,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运用政府和市场手段,调节生态保护利益相关之间利益关系的公共制度。广义的生态补偿既包括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保护所获得效益的奖励或破坏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所造成损失的赔偿,也包括对造成环境污染者的收费。我国目前在排污收费方面已经有了一套比较完善的法规,急需建立的是基于生态系统服务的生态补偿机制。当然,生态文明建设都离不开公众的参与。这是因为:一方面,生态文明建设事关我们每一个人,需要人人作出努力。人作为生态系统中的一分子,无时无刻不受生态环境的影响,也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环境。在1984年2月中国生态经济学会成立大会上,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万里同志指出:“经济发展关系到每一个人,生态环境也关系到每一个人。因此生态经济问题是一个群众性的问题。”这句话同样适用于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必然要求切实转变工业社会的生产方式、发展方式和消费方式,这就需要我们每个人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参与,共同推动。

另一方面,公众参与是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是生态文明目标得以实现的保障。“根据民主理论,参与代表着确定目标及对所有社会问题选择手段的过程。”参与本身不是目标,“而是确定目标、选择优先项目和决定动用何种资财来实现目标的方法”。公众参与就是把自己的需要和愿望传达给政府。因此,“社会目标通过参与来确定,必然会最大限度地分配社会的利益以符合人口需要和愿望”。生态文明建设不是少数人的乌托邦,而是全社会的共同理想,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理应由全体人民共同来参与决定。  

(作者系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科研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生态文明研究中心办公室主任)

来源:中国公共关系协会

关键词: 生态,文明,建设,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