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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公共关系评价体系(试行)

更新时间:2025-12-21 11:51:17

中国企业公共关系评价体系(试行)

第一章 评价目的与意义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十五五”规划建议有关部署,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推动中国企业“走出去”,构建更有效力的国际传播体系,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制定本评价体系。

第二条 公共关系作为现代企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协调企业与政府、社会、公众等多方利益,化解社会矛盾、凝聚发展共识、增强企业软实力的重要方法。构建科学的企业公共关系评价体系,能够引导企业将公共关系理念深度融入治理实践,在合规经营、社会责任履行、利益相关方沟通等方面形成规范化机制,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的企业支撑。

第三条 以“公共关系”这一国际通用专业概念为切入点,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公共关系评价体系,能够为企业提供与国际接轨的沟通标准与方法,引导企业在海外经营过程中,以更易被接受的方式讲述中国企业故事,消除认知偏差与误解,推动企业更好地融入当地社会、履行社会责任,为我国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助力提升在国际治理中的话语权与影响力。

第四条 构建覆盖全面、结构一致、可行可比的企业公共关系评价体系,能够有效填补国内公共关系行业空白,从而推动政府部门完善行业政策、加强监管引导,推动行业形成自律标准、规范市场秩序,推动企业明确衡量基准、促进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五条 科学性原则。评价以利益相关方理论为核心理论基础,构建涵盖政府关系、媒体关系、客户关系、投资者关系、行业关系、产业关系、员工关系、社区关系等八大维度的评价框架,全面覆盖企业内外部关键利益相关方,既要符合国际通行的公共关系管理范式,也要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语境。

第六条 全面性原则。评价对象覆盖中央企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四类主体,兼顾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企业的共性特征与个性差异。通过分层抽样、典型代表选取等方式,确保样本具有广泛代表性和行业覆盖度,避免评价结果偏颇,真实反映中国企业在公共关系建设方面的整体水平与发展阶段。

第七条 公正性原则。评价过程严格遵循客观和公益导向,所有数据均通过公开信息、第三方监测、舆情系统抓取等客观渠道获取,确保评价过程独立、透明、公正。

第八条 中国特色原则。评价体系设计紧密结合中国国情与企业实践,突出产业链协同、行业竞合关系、员工关系治理等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共关系维度。

第三章 基本定义与理论模型

第九条 企业公共关系是指企业以合作共赢为原则,通过系统化的传播、沟通等方法,采取合法、合理、合情的措施,塑造企业良好品牌、形象、声誉,求取各利益相关方最大信任度,为本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空间的行为总和。

第十条 企业公共关系评价理论模型以“管理—维系—声誉”三层闭环构建,系统诠释公共关系的体系支撑与价值逻辑。底层“公共关系管理”,通过“组织领导、制度机制、支撑保障、监督考核”四大维度搭建体系化基石,明确统筹主体、规范工作流程、配置人财物资源并建立考核机制,奠定企业公共关系工作的规范性与可持续性;中间层“公共关系维系”,聚焦政府关系、媒体关系、客户关系、投资者关系、行业关系、产业关系、员工关系、社区关系八大核心利益相关方;顶层“公共关系声誉”,以综合品牌影响力为核心,体现前序工作的结果沉淀,反向倒逼管理体系优化,兼具理论系统性与本土适配性,为企业诊断公共关系短板、优化策略机制提供清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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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公共关系评价理论模型)

第四章 企业公共关系维系

第十一条 政府关系是指企业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行业协会及所在国各级政府机构、重要非政府组织之间的关系。企业需要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配合政府的工作,通过合法、合规的经营行为获得政府的支持和认可。同时,企业通过参与政府组织的活动、提供相关信息等方式,与政府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

第十二条 媒体关系是指企业与传统媒体、互联网平台及意见领袖之间的关系。企业通过与媒体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及时、准确地向媒体传递企业的信息,争取媒体的正面评价,以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在危机发生时,有效的媒体关系管理能够帮助企业在媒体和公众面前树立良好的形象,减少负面影响。

第十三条 客户关系是指企业与客户之间所结成的社会联系。客户关系是现代企业公共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声誉建设的重要环节。企业生产经营是声誉管理的内核,声誉管理是企业经营的外在表现,二者互相作用、共同发展。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畅通与客户沟通的渠道,是企业赢得良好声誉的关键。

第十四条 投资者关系是指企业与重要投资方及各类中小股东之间的关系。企业在资本运作过程中,需要就信息披露、市值管理、合规风控等全方位搭建信任桥梁。通过定期财报披露、路演及股东沟通等行动,传递透明信息、管理市场预期,筑牢企业与资本市场互信根基,驱动长期价值共生。

第十五条 行业关系是企业与行业竞争者的关系。企业需要摒弃零和博弈思维,践行合作共赢理念,以“勇当龙头”为锚点,通过技术共享平台、行业标准共建等行动,促进行业竞合生态优化,推动行业迈向更高质量发展阶段。

第十六条 产业关系是指企业与供应链上下游之间的关系。企业需要推动上下游企业间紧密合作、优势互补。行业龙头企业作为“链长”,尤其需要通过整合资源、优化分工,推动产业生态的完善与升级,促进产业链各环节企业协同创新、共同成长。

第十七条 员工关系是指企业与正式员工、派遣员工、外籍员工等各类员工之间的关系。良好的员工关系,有助于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企业忠诚度,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企业需要通过有效的内部沟通、合理的激励机制、良好的工作环境等方式来维护和发展与员工的良好关系,争当“最佳雇主”。

第十八条 社区关系是指企业与所在周边地区及虚拟社区之间的关系。企业作为社区的一员,需要积极参与周边地区的建设和发展,支持社区教育、文化、环保、公益等事业,也需要赢得虚拟社区成员的认可和支持,营造良好的虚拟社区环境。

第五章 指标体系

第十九条 企业公共关系评价指标体系由三级指标构成。一级指标包含公共关系管理、公共关系维系、公共关系声誉。公共关系管理下设组织领导、制度机制、支撑保障、监督考核4项二级指标;公共关系维系涵盖政府关系、媒体关系、客户关系、投资者关系、行业关系、产业关系、员工关系、社区关系8项二级指标;公共关系声誉聚焦综合品牌影响力1项二级指标。13项二级指标进一步细化为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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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公共关系评价指标体系)

第六章 赋权与评分方法

第二十条 确定各指标的权重。在一级指标权重设置方面,运用德尔菲法确定三个一级指标权重;在二级指标权重设置方面,运用层次分析法,根据各项二级指标对于一级指标的相对重要性,确定各项二级指标的权重。在三级指标权重设置方面,根据指标个数作平均赋权。

第二十一条 对具体指标赋分。在定性指标方面,对理念类、制度类、举措类定性指标作有无判断,有相关行动则获得满分。在定量指标方面,以行业内相对值比较打分方法为主,特殊指标采用有无判断。对于总量类指标,先将其进行标准化处理,统一单位,再用比率控制法将其调整为相对指标,最后经过行业内相对比较给分。

第二十二条 计算企业公共关系调整项得分。调整项得分涵盖企业公共关系相关标杆案例、最佳实践的奖励分(含舆情治理、品牌传播、行业公共关系创新、公益传播、雇主品牌传播等类目)、公共关系缺失的惩罚分(如重大舆情处置失当、虚假传播受罚、责任传播造假等),以及公共关系管理创新实践的特别加分(如智能舆情系统搭建、政企媒协同机制创设、适配公共关系场景智能体研发应用等)。

第二十三条 计算企业公共关系评价得分。将各指标的权重乘以对应的赋分之后进行加总,在加总得分基础上,加上或者减去企业公共关系调整项得分。

第七章 评价信息来源

第二十四条 企业公开信息是评价信息的主要来源,包括企业发布的年度ESG报告、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年度专项报告(包括品牌报告、环境报告、公益报告、乡村振兴报告、海外报告等)、企业年报等。

第二十五条 第三方信息是评价信息的重要来源,包括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生态环境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官方网站。

第二十六条 权威媒体报道是评价信息的补充来源,包括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主流媒体的报道,以及相关区域性、行业性权威媒体的报道。

来源:中国公共关系协会

关键词: 企业,关系,评价,行业,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