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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丨孙军工:向世界讲好中国法治故事

更新时间:2015-07-24 18:40:00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新闻局副局长孙军工 

尊敬的柳会长、各位同事、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今天很高兴能够被邀请来参加这个活动,特别是还可以有机会以法院新闻发言人的身份和在座的各位,特别是全国从事公共关系工作的同事们分享我对法治的体会,以及对传播的感受,我觉得机会非常难得。

我很欣赏今天活动的主题,刚刚柳会长做了详尽的介绍,“法治中国的创新传播”,这个主题非常鲜明地反应了互联网时代对司法公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中国的法治建设道路并不平坦,让法治成为全民信仰还需要社会的方方面面付出更加艰苦的努力。特别是在移动互联网迅猛发展,资讯传播全媒体多样化这样一个背景下,如何更好的满足社会公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需求,如何更好的让中国法治建设的成果惠及社会受众,诸多的因素让今天讨论的主题显得愈发有意义。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向世界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中国法治有很多故事需要讲,但是讲好不容易,有的时候甚至很难。多年前有一句歌词,涉及到讲故事,说到:“故事里的事,说是就是,不是也是;说不是就不是,是也不是”。作为一位法院的发言人,在讲中国法治故事的时候经常面临这样的尴尬甚至是难堪。

怎么办?做了将近六年的新闻发言人,即使是硬着头皮也要干,不仅仅是要讲故事,而且要把故事讲好。如果讲不好故事就会成为事故!柳会长、王秘书长把我安排做第一个演讲的嘉宾,压力很大,也随时面临着把故事讲成事故的可能。我先感谢各位,不要让刚才预测的悲剧在我的演讲环节发生!

我演讲的内容分为三个部分:每个部分都从讲故事开始。         

第一,讲好法治故事展示国家形象。

第一个故事发生在2010年的12月3日。从2009年的12月4日开始,最高人民法院每年都在法治宣传日当天或前后举办例行的公共开放日活动。2010年12月3日例行开放日的现场,很多国外的媒体参与,我们还邀请了最高院的法官与媒体和公众见面。一名德新社的记者向最高法院的法官提问,问题是“中国的最高法院是在共产党领导下的,我想知道胡锦涛会不会给你打电话,告诉你这个案件审理的对不对?”一个很正式的场合向我们的法官问了这样的问题,问题提出来以后,相信在座各位和当时在现场的国人一样,都会觉得这不是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多少有点开玩笑的意思。

但是鉴于这位外国记者问的一本正经,我们的法官告诉他,中国的法院是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国家的领导人在办案的过程中干预司法的问题是不存在的。这个故事是现实发生的,这些记者即使是驻华的记者跑中国新闻也不是一两年,采访中国的“两会”,了解中国的司法信息,他们掌握的信息相对于那些没有来中国驻华采访的外国新闻记者来说机会是多的。什么原因导致他问出了这样的问题,值得深思。改革开放中的中国,大力推进依法治国的中国,正在努力的向国际展示东方大国形象、负责任的大国形象、社会主义大国形象,所面临的对外传播国家形象、国家法治形象的任务依然是十分艰巨的。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人民群众对于宪法设定的权力,以及宪法权力实现过程中的各种体制机制的保障充满了期待。人民群众对于法治建设表现出前所未有的渴望,特别是四中全会之后,涉及到法治个案的关注愈发的强烈。作为一名法官,我们对这一点的感受更加深刻,执法办案对于涉案当事人来说会引起强烈的关注,对于那些没有涉诉,没有机会参与到诉讼中的社会公众来说同样也具有吸引力,因为法治的建设成果直接关系到他的宪法权力的实现。相对于这些人来说,司法工作多少带有一些神秘色彩,他们也想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见解,法院就要不断拓展平台和渠道向社会公开法院工作,与公众互动沟通,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实事求是的说,近年来由于个别刑事冤错案件的出现和司法人员腐败的问题,导致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主流业绩容易淹没在一片置疑和斥责声中。相对保守的影响,法院和社会公众隔空喊话的现象是存在的,推进司法公开不坚决不彻底的问题是存在的,其中各有苦衷,结果导致了很多对司法工作的误解甚至是谣传。本身一些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没有存在暗箱操作的问题,但是因为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因为司法机关和社会公众主动交流不够导致存在这样的误解,传播一旦不畅,置疑必然盛行,司法公信大打折扣。

2013年8月23日到26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了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件。开庭之前和媒体的猜测是一样的,觉得这个案件是不是有什么背景,不仅仅是简单的司法个案。在案件审理期间,济南中院通过在人民网、新浪网开设的官方微博,持续不断的发布了230余条微博。微博总的条数累计20余万字,庭审期间的微博是15.4万字。薄熙来一审的庭审获得了中外媒体和广大网民的高度评价和广泛好评。美联社北京8月23日电报道,“许多中国人通过微博更新来关注对薄熙来的审判。在22日开庭前21分钟,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新浪官方微博开始详尽地更新,并且全天不停,这种公开在中国前所未有的”。香港《大公报》于8月24日发文指出,“这次庭审,公开程度前所未有,公开范围前所未有,公开时长前所未有。从宏观上说,这为中国司法树立了一个全新的开放、开明形象;就微观而言,为薄熙来案审判打下了一个坚实的公平、公正基础”。文汇网评价:“庭审中,最值得积极评价和肯定的是微博直播庭审实录。其利用最新的科技手段确保了中国宪法规定的‘审判公开’原则在最大程度上和最大范围做到落实。”这个例子充分说明,讲好一个故事,对于树立和展示形象是多么的重要。

从这个案件也想告诉世人,在中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管身居在什么位置,不管多大的“老虎”,违法犯罪就要受到惩处。这个案件传递了强烈的信号,坚定的推进司法公开,把社会公众关心的过往印象中相对神秘的办案程序、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法律的适用原原本本的讲出来,就一定可以达成通过个案审判弘扬和树立国家法治形象的效果。法治是建构国家形象必不可少的重要因素,是一个国家文化软实力重要的组成部分,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重要的标尺。一个文明的社会必然处于法治高度发达与昌明的发展状态。通过巧妙的讲述中国的法治故事,可以展示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和发展,有针对性的澄清某些舆论对我国法治建设的误解,从而更好的去传播和树立法治国家的良好形象。

今年8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举办了历史上首次面向外国驻华使节的专题开放活动,邀请了16个驻华使馆25位外交使节走进最高人民法院,旁听最高院开庭审理的案件。不仅旁听,同时全媒体进行直播,旁听结束后通过参观交流,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会见驻华使节并合影留念,参观交流之后还进行了交流座谈,取得了很好的反响,参加活动的驻华使节对最高法院有这样一个姿态,举办这样一个活动表示出高度的赞赏和评价。法国驻华公使白良表示,今天能受邀参加这样的公众开放活动很有意义,驻华使节的主要任务也是要了解中国的法律和中国法制建设成就,今天这样的活动我们觉得非常有意义。荷兰国际新闻电视台记者说,这次活动安排了旁听审判、并与中国首席大法官进行交流,这是她在中国从来没有见过的甚至没有想到过的,她只在荷兰参加过自己国家的开放日活动,中国能这样做非常了不起,也希望以后能继续有机会参加这样的活动。在此次活动中,美国华尔街日报、新加坡联合早报、日本朝日新闻、荷兰国际新闻电视台、韩国首尔新闻、印度教徒报、印度报业托拉斯以及西班牙埃菲社等外国媒体和多家港澳台媒体,也为能够参加这样的活动并允许进行新闻报道表示了由衷地赞扬,认为这是中国法院有自信的表现,也是消除司法神秘主义、向国际展现中国司法形象的重要举措。这些事情累积起来给我们什么样的启示呢?发展中的中国,建设中的中国法治,需要把自己的成就,把中国制度司法成果展示出去。展示不是靠硬性简单的说教,不是靠生硬刻板的说服,而是通过生动的事例,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通过司法个案来展示办案流程,展示中国法官的儒雅、文明,娴熟的驾驭庭审和文书的制作能力,展示中国法院的自信,长此以往,法治中国的自信一定会建立起来。

第二,讲好法治故事培育公众的法治信仰。      

一个国家要推进法治建设,核心关键在于全民都树立法治信仰。只有信仰法治,坚信法治能够维护我们的权益,这个国家才会建设得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才可能实现。第二个故事,是我前不久在微博中发现的一张图,网友制作的。他们给加了个题目“看了这张图,你认为在中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中间是薄熙来,然后是“微笑局长”杨达才、丁书苗、李天一、夏俊峰等等。这样的图讲述的是什么?微博里的讨论:中国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我拿这张图在很多的场合和法官、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分享看法,说法都不一样。

各位看到后也会得到不同的结论,也可能认为是平等的,也可能认为不平等。但无论怎样,至少我们看了这张图,今天就完成了一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的理论普及和实践感知。很多人认为这张图体现出法律面前是不平等的,因为薄熙来这样的达官显贵没有判死刑,夏俊峰这个小贩判了死刑,这是官官相护的表现。我以法官的身份来解读这张图,我认为这张图恰恰证明中国的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的,不管当多大的官,政治局委员、歌唱家的后代还是有背景的商人,也不管你是不是生活很困难的小贩,触犯了法律都要走到审判席接受审判,这不就是平等吗?至于说量刑问题,因为触犯的罪名不一样,有的有死刑,有的没有,有的最高刑期就是无期徒刑,导致最终的结果不一样。如果要评价中国在法律面前是不是人人平等的问题,首先要看是不是任何人违法犯罪都要受到法律的惩处。要想让法治成为全民的信仰,首先要解决最初级的、最基础的法律知识的普及问题。早在1997年,依法治国已经被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但实事求是地说,社会公众对法治的理解和认识仍然停留在较为浅表的层次,特别是对法治的本质含义和法治与人治的区别认识并不统一。讲好中国法治故事,必然面临并努力解决如何用法治精神和法治方式说服意见高度分化的公众舆论场的难题。

当前,人民法院正致力于进一步提升司法公开的深度与广度,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树立全员、全案、全过程公开的理念。这意味着人民法院必须尊重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参与、表达、监督诉求,不断从司法实践产生的海量数据中提炼出有新闻价值的信息,通过精准化、分众化、定制化的传播方式,让社会受众不分民族、性别、文化程度都能深切感受到公平正义。下面请大家看一张图片,图片中的背景是最高人民法院办公楼的一楼大厅。画面上的两个人,左面的叫张高平、右面的叫张辉,这是叔侄二人,是浙江张氏叔侄冤案的两位当事人。照片拍摄于2014年12月4日上午。12月4日是国家第一个宪法日,最高人民法院历史上第一次邀请刑事冤错案件的两位当事人走进最高法院,我们组织了“让法治成为信仰”的主题宣传活动,邀请了张氏叔侄和参与活动的社会公众代表分享他们对法治的感受。我们请工作人员播放一段视频。

视频中张高平说:“我自己给自己定下三条,第一拿到无罪判决书回家,第二是身体不行了死在监狱了没办法了,最后是15年期满去北京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我们坚信,自己没干过的事情,总有一天法律会给我们清白。我自己必须坚信法律,自己都不信,就更没有信心了。我们赶上好政策了,赶上党的政策好,再一方面遇上好人。无论到什么时候都坚信法律、坚信正义!”他们二人的话语很朴实,但在我看来却极具震撼,蒙冤受屈的人,在服刑期间依然坚信法治能够还其清白、为其洗冤,靠的是什么?毫无疑问是信仰!法治已经成为张氏叔侄沉冤得以昭雪的信仰,信仰的力量有多强,张氏叔侄用他们的坚守做了最具说服力的解读。法治,应当成为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信仰!

中国的法治建设要取得预期的目标,四中全会设定的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全面得到落实,让法治成为全民的信仰已成为当务之急,这也是司法机关对外创新传播的目标要求。如果无法让法治成为全民的信仰,我们很多的问题、很多的老问题,甚至前进道路上遇到的新问题会越来越多。后来有媒体采访我的时候,我说邀请张氏叔侄参观最高法院,向社会公众分享他们的体会,目的是对于不构成犯罪的人,蒙冤受屈的当事人一定要坚决的依照法律的规定,坚决的贯彻罪刑法定的原则,坚决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坚决为蒙冤受屈者平反昭雪。

第三,讲好法治故事推进形成法治文化。

我要讲的第三个故事发生在2014年的12月4日,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当天,最高人民法院举办了“让法治成为信仰”的主题宣传活动。我们邀请了来自湖南的名叫马国生的农民来到现场。他的一起案件被法院依法公正处理以后,马国生为了表示感谢,在2014年年初的时候委托正在就他这个案件制作专题节目的央视节目主持人撒贝宁,向最高法院的周强院长转交了一串马国生亲手种植的红辣椒。2014年12月4日活动现场,他又将一对画着门神的年画送给了周强院长,他说马上就要过新年了,湖南的农民都有一个门上贴门神保平安、保正义、驱鬼邪的习惯,希望我们的法官成为守护群众利益的守护神。周强院长在接受这份礼物时说了这样的话:“人民法院就是要做老百姓利益的守护神!”。从这个故事中,相信大家多少可以品味出一些法治文化生根发芽的意思,而这应该成为法治中国创新传播的目标追求。人民法院履行司法为民宗旨,需要实实在在的帮助人民群众维护权益,帮助诉讼当事人解决疾苦,要让人民群众能够看见实惠,感受到公平。只有这样,人民群众才会把司法机关的宗旨变成他们的理解记在心上,这样,信息传递就容易在更广的范围内形成共同遵守宪法、共同遵循法律的氛围,从而慢慢的去推进法治文化的形成。

与宗教不同,法律职业的神圣不在于神秘,而是它在定纷止争、惩恶扬善的诉讼过程中的坦荡、无私、公正、清廉。无论英美法系、大陆法系,无论哪个国家和地区,法律职业的一项重要功能都是为社会受众的行为规范提供法治指引,传递法律面前人人共沐法治阳光的正能量。推进司法公开,就是要让这种正能量释放出来,传递到、影响到全体社会成员。不久前,中央敏锐把握新闻媒体变革大势,着眼未来媒体发展全局,作出了“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媒体融合发展对于新闻媒体而言,意味着提高新闻产品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对于社会公众而言,意味着对所接受信息的理解力和认同度;对于司法机关而言,则意味着要增强信息传播的亲和力和公信力。一定意义上说,媒体融合发展也是推进法治文化形成的重要契机。移动互联网时代的信息传播,空前注重用户参与和分众传播,实现量身订做、精确传播的效果。在新媒体环境下讲好中国法治故事,必须树立“用户至上”理念,增强司法服务意识,从用户的内容喜好和阅读习惯出发,克服内容的单一性,提供更加丰富多彩的内容,有针对性地进行议题设置和舆论引导,进一步创新司法信息传播工作机制,用受众易于接受、乐于接受的方式,传播司法信息、形成法治文化。

在第一个国家宪法日的主体宣传活动中,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次尝试用漫画作品的方式发布司法指导性文件。该《意见》共分三个部分总计30条,我们将其中的17项主要便民利民措施绘制成了漫画。用漫画作品的方式去传播司法信息,目的不是简单的形式上的创新,我们要用人民群众易于接受、一看就懂的方式把重要的司法解释、司法指导性文件和立法便民、利民的举措传播出去,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记得住、学得会、用得上,克服过去传播当中那种繁文缛节白纸黑字单向的传播,增强实际的阅读力,增强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2013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相继在新浪、腾讯、人民三个微博平台开通微博,粉丝总量已近2000万。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已发布2000多条消息,订阅用户9万余人。截止到2014年11月10日,新浪认证法院微博数量达到3636个,其中法院官方微博3322个,全国约90%的法院都已经开通了微博,总粉丝数超过5000万,初步建构了适应大数据时代要求的全媒体、立体化的信息传播格局。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全面拥有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移动APP等各种新媒体,实现了移动互联网时代传播渠道全覆盖。这些新兴传播手段,为人民法院提供了即时、便捷的发声渠道,扩大了司法信息传播的影响力,增强了与网民交流互动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同时也为法治文化的推进夯实了基础。

发展中的法治中国有许多感人的故事需要弘扬光大,建设中的中国法治有许多动人的声音需要创新传播。培育全民的法治信仰,首先应从讲好法治故事做起。唯如此,才可能也一定能在众声喧哗中奏响公正司法的时代强音。谢谢大家!祝福各位! 

来源:中国公共关系协会

关键词: 孙军工:向世界讲好中国法治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