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记者 姜海燕 商报讯 昨天,龙湾区卫生局透露, 该区2008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补充意见已出台,户籍在龙湾区且没有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农业户口人员,须在2007年12月底前报名参保,2008年龙湾区合作医疗农民个人出资标准是30元。 据介绍,按照龙湾区2008年新农合实施补充意见,参保人员在龙湾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普通门诊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均有所提高。其中参保人员的普通门诊费用报销30%,每人每年限报200元;在该区内医疗单位住院实行零起报线,在区外医疗单位住院的起报线500元不变,1.5万元以下住院医疗费用各段报销提高5—10个百分点,每人全年累计最高报销额为4万元。 据悉,2007年,龙湾区共有25.7443万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到了95%。今年1—11月份,共有6616人次住院报销,报销金额1501万元;有15921人次申请门诊报销,报销金额18.7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