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共关系协会依据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组织人事部中侨组[2003]54号文件、中共中央组织部2003年7月23日干任字[2003]109号文件和民政部民社登[2005]第180号通知书,按照社团组织程序,对协会原法定代表人柳怀祖同志进行了变更。协会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苏秋成同志,国家民政部于2005年3月31日给协会换发了新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协会已重新办理了银行帐号、税务等法定手续,现就涉及法定代表人变更事宜公告如下:
1、 中国公共关系协会原登记法定代表人为柳怀祖的社团登记证书从2005年3月31日起作废。
2、 凡有单位在中国公共关系协会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前与中国公共关系协会发生的、至今尚未结清的的权利义务(包括各种债权、债务、担保等),请相关单位速与协会原领导或经办人员联系解决,协会新任法定代表人不承担任职以前的各项义务的履行责任。
3、 中国公共关系协会现已重新组建直属部门,并启用新的各部门印章。协会原直属部门和各分支机构请速与协会现任法定代表人联系,经重新登记、评估、认可、批准后,才能按规定在批准范围内继续开展业务活动,重新登记截止日为2006年1月31日,逾期不进行重新登记或未经过批准的中国公共关系协会原直属部门和各分支机构,视为自行脱离中国公共关系协会,不得再以中国公共关系协会、协会直属部门或协会分支机构名义开展任何活动。
4、 中国公共关系协会现已启用新的会员证书和会员徽章,请2005年3月31日以前登记的中国公共关系协会团体会员、个人会员重新向中国公共关系协会登记注册,以便协会给予换发新会员证书和会员徽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