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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关办
[2006]023号
关于召开全国公共关系协会负责人
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公共关系协会,各公关行业组织
:
为加强行业协会工作的探讨与交流,促进各地协会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并就协会成立二十周年庆典及社团表彰等问题进行研究,中国公共关系协会定于
2007年1月21日在北京召开“全国公共关系协会负责人工作会议”,现将
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发挥协会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职能作用,促进行业协会工作发展。
二、会议内容
1、听取中国公共关系协会2006年换届后工作总结和2007年工作思路;
2、讨论中国公共关系协会二十周年庆典方案;
3、各省、市协会届内工作座谈交流;
4、请各省协会按照民主办会原则,广泛征求意见,做好当地基层协会的民主推荐全国公共关系先进协会的工作,并将评选推荐为先进协会的工作总结材料报送中国公共关系协会。
三、全国公共关系先进社团评选标准:
1、协会应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和条件,有专职工作人员;
2、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能按时换届;
3、有一定的会员规模,主动为会员提供服务,并在当地有一定的行业凝聚力;
4、有组织主办相关主题活动、开展培训的能力;
5、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经费能自收自支自养并良性循环;
6、有自办刊物、网站或内部资料,能及时反映行业诉求。
四、会议时间
报到时间:
2007年1月21日下午
会议时间:
1月22日全天
离开时间:
23日上午11时前
五、会议地点
北京市崇文区东打磨厂街
7号 宝鼎中心(详见路线图)
电话:
010-67086688
六、参会人员
全国各省、区、市协会、公共关系行业组织负责同志
1-2名。
七、会务费用
会议注册费
800元,包括食宿费(双人标准间)会议费、资料费。
附件:回执表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协会
会议
通知
抄报:中国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
中国公共关系协会办公室
2006年12月26日印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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